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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约协议”引纠纷 “流动法庭”化矛盾
作者:贺家政  发布时间:2023-04-11 20:15:49 打印 字号: | |

庄重的法徽

简单的背包

整齐的案卷

熟悉的面孔

这是“流动法庭”的全部家当

田间地头

农舍院坝

村委社区

庭审现场

我们时常看到干警们这样的背影

4月7日,高新法庭工作干警一大早就驾车沿着崎岖的山路,经过10几公里路程来到段家河镇北庵村,审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案件。

2022年7月20日,陈某从杨某处承包农村自建房工程,双方简单的签了一份仅有六条的建房协议,工程完工后,因索要尾款双方产生争执,杨某之子写的欠条上注明近期结算,但杨某在验收房屋时发现工程并未完工且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拒绝支付尾款,双方发生纠纷。收到原告诉状后,为了查明事实,法庭联系被告到被告建房地去实地查看,现场发现原告给被告所建房屋确有一定问题,但建房协议极为“简约”,约定模糊不清,极为不明确,仅凭双方签订的协议难以确定双方的责任。

此类案件在乡村生活较为常见,为更好的方便群众诉讼,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原告与被告所在村委会,邀请镇村委调委会人员参与调解。

上午10点左右庭审开始,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起初十分激动,承办法官及镇委调委会人员耐心劝解,当事人情绪逐渐缓和后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承办法官在双方的举证、质证的基础上,围绕案件争议点,找准问题症结,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做出了让步,被告当场履行了1万元的建房尾款,该起建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开展巡回审理,是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方便群众、减轻 “讼累”的便民措施之一,高新法庭将继续开展巡回审理,在无声无息中化解矛盾,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