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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拍!司法拍卖高效助执行
作者:南方  发布时间:2023-04-05 14:07:08 打印 字号: | |

被申请人吴某、李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吴某在与申请人罗某合作期间,因拖欠罗某部分货款,向罗某出具欠条一份。后吴某在负债期间购置房屋、车辆等大宗资产,未向罗某支付货款,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吴某在负债期间购置大宗资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欠债务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遂判决吴某、李某共同支付罗某货款12802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吴某、李某与申请人罗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协议到期后吴某、李某仍不按期履行。经查明,被执行人吴某、李某名下共有房产一套,汽车两辆,执行法官随即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被执行人消极面对执行,拒不透露车辆的具体位置,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多次奔赴异地查找,最终在咸阳郊外某工地查找到其中一辆车辆并托运回旬阳法院。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经两次拍卖,被执行人吴某、李某名下房产经1379次围观,8人设置提醒,一次出价,最终以500000元成功拍出。被执行人名下的揽胜星脉汽车,经7061次围观,353人设置提醒,18次出价后,最终以280000元成功拍出,被执行人名下另一辆汽车因下落不明未被实际控制,旬阳法院仍在持续调查中。

司法拍卖作为法院处置财产机制,是将“一纸判决”兑换成切实利益,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自实施以来,旬阳法院秉持能拍尽拍、应拍尽拍的原则,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的作用,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住宅、商房、汽车及商标产权等多种类标的物进行线上拍卖,共计网上拍卖290余次,更加全面及时高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