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离了
孩子抚养费却拖欠了
为做好“判后服务”
法院这样做
近日,旬阳市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曹某的电话,她称自己和前夫周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刚开始的几年周某还正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从2014年7月起,周某就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拖欠抚养费已达3万余元。曹女士多次联系无果后,只能求助旬阳市人民法院。
接到曹女士求助后,旬阳法院立即联系指导曹女士进行网上立案,案件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联系要求其履行,周某均以在外地务工、工资没结算为由推脱支付孩子抚养费,并且以不见面、不搭理的态度拒不履行。
针对周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同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曹某的孩子年龄小、家庭困难的情况,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采取惩戒措施倒逼周某履行义务。随即向周某下达了预拘留罚款通知书,对周某的老家及打工地点进行走访。
最终,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强大攻势,被执行人周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诺近日想办法凑钱。在执行法官的持续督促下,被执行人周某一次性将3万余元标的款交到了法院。因申请执行人曹某带孩子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当天将案款送到了曹某家里。
民生连着民心,“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着社会稳定。为充分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旬阳法院一直将抚养费纠纷类执行案件作为“涉民生”重点案件。下一步,旬阳法院将持续开展“三秦锐士·2023”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用执行“利剑”彰显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