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许下天长地久的夫妻,有多少因时间和世俗影响最终分道扬镳,而受伤的永远孩子。
张三(爸爸)的孩子是某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张三与妻子李四(妈妈)于2020年经法院调解离婚,李四每月给付张三抚养费500元。
调解书生效后,李四(妈妈)先期均按时履行了给付义务,但从去年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张三(爸爸)也因身体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经济收入低,开学临近,孩子的学杂费让张三和孩子一筹莫展。无奈之下,向双河法庭申请了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员立即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李四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并通知李四到庭,对其不按期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在法庭的努力下,最终,李四(妈妈)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案件顺利执结。
夫妻离婚对子女的责任和爱不应随之消逝,与子女之间的法定义务持续存在,父母均应自觉履行抚养义务,在离婚后给与子女更多的关爱与呵护,尽力弥补缺失的爱,让孩子多一分关爱、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