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4月28日由旬阳法院副院长黄恒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强、人民陪审员华文忠组成的合议庭,在棕溪镇车家坡村村委会巡回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程立、程均与被告徐金、徐兵、柯琴、陈龙、李菊因共同饮酒致陈安死亡的生命权纠纷一案,获得社会各界好评后,为化解积怨,进一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近日在副院长黄恒亲自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在庭审后达成“由被告徐金一次性补偿原告程立、程均人民币25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请”的协议。
因本案在庭审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使案情脉络逐步明晰后,又进行了五轮法庭辩论,当事人举证在法庭,说理在法庭,让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辩意见,通过法庭疏导教育,原被告消除了思想对立,积怨得以消除,均表示愿意庭后自行和解。
基于当事人有和解的意愿,合议庭又通过当事人的代理人、亲戚和村干部让双方充分沟通,使当事人心中的积怨逐步消除后,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进行调解。调解中,副院长黄恒耐心细致,用亲和的语言,以拉家常的方式,从亲情友情角度出发,让当事人从感情上产生共鸣、同情和理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徐金当庭履行了5000元给付义务,并保证余款一定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一场因共同饮酒致人死亡引起的民间纷纷终于在和谐的气氛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太平山重归以往的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