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家外出逃避执行近十年的冯某,近日被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安局联手在江苏省南通市抓获归案。
旬阳县金寨镇寨河村村民冯某,2002年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柯某一级伤残,长期依赖护理,被县法院判令和吴某、云某、刘某等其他三名被告一起赔偿柯某人身损害85万余元。受害人柯某申请执行后,仅吴某逐月给付赔偿金,冯某、云某、刘某都举家外出逃避执行,十年杳无音信。柯某之父柯恒平为追索赔偿款长期到法院及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上访督促执行,成为领导挂牌督办的信访难题。
旬阳法院一直把柯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领导挂帅,专人包案,执行员先后赶赴9省13地市调查布控,锲而不舍的追踪调查三名外逃被执行人的人身、财产线索。今年,按照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刚的指示,县法院又商请县公安局协助,利用公安情报网络,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终于查获冯某打工的具体地址。县法院执行局长带领执行员和公安干警星夜兼程,驱车1400余公里,赶到江苏省南通市三星镇将冯某拘留,并就地查控划拨了冯某的银行存款。冯某被押回旬阳后,鉴于其为逃避执行东躲西藏,居无定所,务工收入不高,积蓄微薄,在执行员的主持下与柯恒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其亲友资助当场给付赔偿款6万元,由亲人提供担保,以后全家齐努力每年给付赔偿款3万元。县法院于8月19日将冯某释放,并鼓励其安心外出务工积极创业,尽早赔偿受害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