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对相关部门申请非诉执行提供法律指导,促进了《行政强制法》的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增设了行政机关在申请强制执行前须履行催告程序,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意见和行政机关催告情况”。为认真应对该法实施后给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加强司法与行政的有效衔接,保障行政处罚决定顺利进入执行程序,保证《行政强制法》的正确贯彻实施。旬阳法院行政庭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前,制作《行政处罚催告书》,并提请行政机关注意申请执行期限等方面的新规定。
司法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对司法建议书中所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做了整改,并及时向法院复函说明了整改完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