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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09-12-16 16:07:18 打印 字号: | |
  一、什么是物权:

  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包括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

  二、什么是物权法?

  《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调整无形财产关系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财产法。它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界定产权,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来达到制止纷争的目的,从而节约交易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物权法主要是保障人们的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的法律,是对人们财产权保护的一种法律。

  三、物权法主要解决问题是什么样?

  1、物属于谁,谁是物的主人;

  2、权利人对物享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怎样的义务;

  3、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4、物权法的主要应用。

  物权法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住宅小区车位归谁所有、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一物二卖、相邻关系、拆迁补偿、建筑用地使用权期限等。

  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一物一权、物权法定、公示公信三大原则,此三者在大陆法系民法理论中被称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构成物权法的基本原理,物权法的具体制度内容和理论架构均在此基本原则之下展开。

  五、物权法对相邻关系作出哪些规定?

  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是容易产生邻里纠纷的环节,对此,物权法专门对相邻关系进行规定,以利于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维护相邻权利人的权益,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在物权法的第七章“相邻关系”中规定了九条内容,明确提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对于用水、排水等,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加之一些城市在对新建住宅楼规划审批环节中存在漏洞,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私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对此,物权法对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作出明确规定,指出:“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为公民维护“阳光权” 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物权法还规定了:“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等。

  六 、物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物权法第32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和解是当事人之间私了,调解是通过第三人调停解决纠纷。仲裁是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裁决解决争端。诉讼包括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物权保护的诉讼主要是指提起民事诉讼。

  七、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才能发挥效用的土地,称需役地(即地役权人的土地),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土地,称供役地。地投权的“役”即“使用”的意思。
责任编辑:旬阳县法院